一九九〇年四月,鞍山市教育基金会经鞍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银行批准,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成立。二〇〇六年四月,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民政部《基金会换发证书方案的部署》,鞍山市教育基金会又经业务主管单位辽宁省教育厅同意、经登记管理机关辽宁省民政厅批准,重新登记注册,并于二〇〇六年八月八日召开第二届理事大会,组成了新的理事机构。鞍山市教育基金会由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7名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长1名,由原鞍山市政协主席郎英担任;副理事长2名,由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张殿纯、鞍山市人大副主任、鞍山致公党主委王公聚担任。鞍山市教育基金会聘任名誉理事长1名、名誉理事3名。理事会下设基金会办公室,系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