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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教委发[2008]24号(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鞍山市第二届“清风杯” 书画艺术作品展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鞍山市纪委办公厅《关于举办鞍山市第二届“清风杯”书画艺术作品展览活动的通知》(鞍纪办发[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踊跃参加,参展作品请于7月20日之前送到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609室)。 中共鞍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