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鞍教委发[2007]23号(通知)
关于转发市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 经市教育局党委同意,现将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鞍纪发[200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鞍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