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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教育局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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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8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作者:佚名 |

鞍教委发[2007]8号

鞍山市教育局2007年纪检监察 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2007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抓好党风、带动政风、促进行风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工作业务深度融合,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引向深入,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工作要点 (一)坚持教育、监督与治理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围绕树立正确权力观和政绩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和教师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干部发廉政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正反面典型的示范和警示教育,适时举办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即将召开的廉政文化进校园会议精神,制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让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3、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对照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认真学习、自检自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大家谈”征文活动。 4、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全面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新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重大事项申报登记制度,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5、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决策等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鞍山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继续坚持局党委与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签订《行风建设责任状》。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上级考廉活动。 (二)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深入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活动。继续与县(市)区教育局签订2007年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局纠风治乱工作责任制,抓好三级签状和“评价建议制”、“奖罚加减记分制”、“连带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区)、模范学校”活动。 2、继续抓好“一费制”政策的落实。坚持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性、不营利原则。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提前进行收费政策宣传和公示,并加强监督检查。 3、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规定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有关规定。做好对“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 4、严格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生行为,特别是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将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5、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继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择班生。继续实行初中学校新生入学“按成绩蛇形分班”做法。 6、加大治理乱补课力度。采取标本兼治、堵疏并行的办法,集中治理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在寒暑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校内乱补课、在职教师乱办班和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行为,使乱办班、乱补课风气有明显好转。 7、综合整治教育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狠刹舞弊之风。 8、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招生考试和教育热点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坚持并完善以中考招生为重点的“阳光工程”,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督查好中考体育测试、高考优惠加分和中考招生的各个环节。制定出台新的制度性措施,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项目、学生入学条件、加分学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等向全社会公开,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群众满意。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行风监督员参加各类考试的监督工作。对教师职称评定、学校分班等教育热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认真落实好市委贯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确定的教育系统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构建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2、深化教育财务制度改革和管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加强委派会计的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严禁违规投资、贷款,防范资金风险。 3、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监督机制。坚持并完善党委讨论干部前必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沟通情况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鞍山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4、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重大项目和工程的招投标制度。完善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健全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5、完善公开透明工作机制。继续以鞍山教育网为主要载体,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使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继续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通过有效工作,纠正失误和违规行为,促进规范管理。 6、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制度。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修改完善《鞍山市教育局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办法》,抓好市民投诉和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信息系统,做到市民对教育的投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及时查处。 7、切实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鞍山日报》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重新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地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代表及教育行风监督员对教育的意见,及时采纳他们的建议,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1、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学校基建工程、学生用品采购、教材仪器采购等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教师职评、人事调动、就业安置等教育热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乱收费等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2、继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本年度将组织进行一次检查。 (五)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1、积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适时组织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到外省市学习考察。 2、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经受住各种考验,做勤政廉政的模范。 二、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组 长:李季、闫海涛 副组长:刘建华、宋国春、王涛、李景菲、安秀郡、钟祥顺、张素玉、王忠、李文魁、吕慧、孙茂君 成 员:蔡德成、周兴国、孙长虹、孟晓玉、王志广、白洪刚、高奎跃、丛晓刚、刘忠发、张庆余 三、责任分工 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局纪检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问题向局党委报告。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由李季同志主管,各位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局纪检监察处具体抓好落实。 2、教育系统纠风治乱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由闫海涛同志主管,局有关领导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具体抓好落实。 3、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由王忠同志主管,局纪检监察处具体抓好落实。 4、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由闫海涛、李季同志主管,局有关领导分工负责,局有关处室具体抓好落实。
中共鞍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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