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教发[2008]109号(通知)

关于开展秋季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收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规定落实情况,有无招收择校生行为;有无违反规定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等费用;有无违反规定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长班等行为。二是检查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情况,有无违规招收借读生 、复读生的。三是检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和免费高中有无“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情况。四是检查有无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五是检查有无不按规定的教育收费内容和方式公示的。六是检查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情况,有无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问题等。
二、教育收费检查的时间及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各学校要按照上述内容,从现在开始到10月上旬前,进行检查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10月上旬到10月中旬对县(市)区中小学进行抽查、对局直各学校进行普查。
鞍山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