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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小学高年级乱补课活动通知

09-28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作者:佚名
  

          鞍教发[2008]29号(通知)

  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小学高年级
    乱补课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目前,我市个别学校的小学高年级出现了乱补课现象。这一行为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初衷,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因此,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小学高年级乱补课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的领导、广大师生要充分认识小学高年级乱补课的危害,一是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二是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三是造成教师的精力外移,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四是严重损害了广大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各单位要站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谐的教育的高度,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和范围
    专项整治从现在起至本学期末结束。重点整治小学高年级,即四至六年级的乱补课问题。今后,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常项工作,常抓不懈。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与方式
    1、重点查处小学校内高年级大面积的有偿补课现象,同时注意查处在职教师在校外的有偿补课现象。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组织超过三人的有偿补课,重点整治以课后看护班的形式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从事有偿补课。
    2、坚持以学习教育为主,增强广大师生抵制乱补课的自觉性。一是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乱补课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乱补课的自觉性;二是要层层签订拒绝参与乱补课的承诺书,有效约束广大教师的从教行为;三是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探索其它有效形式,增强广大师生抵制乱补课的自觉性。
    3、加大查处力度,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建立检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小学要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教师,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材料装入教师的师德档案。各单位要运用群众举报稽查和突击抽查等办法加大稽查密度,进行依法稽查,确保专项整治的效果。
  四、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要迅速行动,层层部署,要组织好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学习,实现认识的高度统一。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敷衍、推诿的领导、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作为的领导,要追究责任。
    3、要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教育与查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办法,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今后,要把治理小学高年级乱补课作为治理乱补课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避免一阵风,要形成长效机制。
    4、要注意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注意营造氛围。在整治过程中,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的进程、做法与效果,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暑假前将专项整治材料上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609房间,各单位专项整治的效果将作为年末行评检查的内容。

                                      鞍山市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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