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教发[2008]14号(通知)

关于重申寒假期间严禁高中非毕业年级违规补课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高中:
为确保高中的正常教学秩序,避免个别学校利用寒假时间抢进度、讲新课,市教育局决定,严禁高中非毕业年级违规补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各高中在寒假期间组织非毕业年级的学生进行补课,毕业年级学生的补课行为继续按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高中要令行禁止,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禁止违规补课的规章制度,使广大干部教师从思想上切实认识到违规补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行动上自觉拒绝和抵制乱补课行为。
三、严禁教师个人违规办班和参与社会有偿补课。
四、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接受群众举报和突击抽查等办法,定期、不定期深入各高中、居民区进行稽查。
五、对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连带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学校要追究校长责任。
鞍山市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