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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网上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师资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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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7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作者:佚名 |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 开展网上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是落实“教育部振兴行动计划”和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实现现代化教育观念与教师的教育行为整合和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师的学科教学整合的必然选择,也是配合我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加速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迫切需要。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网上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师资培训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倾斜农村、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1、试点与推广 2008年5月,海城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每地区选择两所教师培训与网络环境基础较好的学校做为试点单位。2008年9月,在五个试点县(市)区地区推广,使试点地区参与培训覆盖面积达50%以上,2009年8月,在我市全面实施全员培训与考核。 2、培训基地建设 市级培训基地设在市教育信息中心和市教师进修学院,县(市)区级培训基地设在所属地区教育信息中心和教师进修学校。 3、培训工作实施 2008年5月开展试点学校有关人员培训; 2008年12月前,完成全市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2009年8月前,完成试点地区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培训。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分工合作,严格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网上培训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优势,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天网”、“地网”、“人网”等多种途径,共同推进培训的顺利实施。 2、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明确职责和分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和教育信息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要明确各级培训基地的职责和分工,市级培训基地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组织开发优质培训资源,指导县(市)区培训基地的工作,负责高中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 县级培训基地负责本地小学、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培训,指导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培训工作。 中小学教师网上培训的主要基地是教师任职校,任职校的校长是全员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应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3、加大投入,建立培训长效机制 要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积极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机制。市教育局每年从教师培训费中列支教师网上培训专项经费。同时,网上培训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相挂钩,减少重复培训,减轻教师负担,提高培训效益,形成促进广大教师积极参加网上培训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鞍山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五月四号
附件:1、 鞍山市骨干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学校)报名表 .doc 2、 鞍山市骨干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学校)单位统计表 .doc 要求:上报时间5月29日下班前。电子稿报邮箱:asszhxx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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