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务信息 > 正文 |
| |
| 鞍山市教育局08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
|
| 02-25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作者:佚名 |
中共鞍山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鞍教委发[2008] 10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妇委会、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妇委会: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女教职员工在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团结带领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构建和谐鞍山、办好人民教育的伟大实践,为构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和谐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教育战线妇女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教育局党委决定于200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十大杰出女教师、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大杰出女教师、先进妇女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七个县(市)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市教育局各单位教育教学一线女教师和妇女工作者。 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二、评选项目 1、鞍山市教育系统十大杰出女教师 2、鞍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妇女工作者 3、鞍山市教育局妇女工作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市教育系统十大杰出女教师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有很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本职工作中,爱生如子,无私奉献,树立崇高的师德风范。 3、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知识,潜心教改,教学成果显著,是学科骨干和带头人。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社会文明做出突出贡献。 5、曾获县(市)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已获此项荣誉者不参评。
■市教育系统先进妇女工作者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 2、树立为广大妇女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诚为广大女教师服务,善于做女教职工思想工作,切实帮助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战线妇女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实践中有思路、有办法、有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妇女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市教育局妇女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妇女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妇女认真学习和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领女教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对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和谐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2、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妇女工作。积极开展适合教育战线妇女特点的政治、业务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女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3、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思想,积极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切实帮助妇女群众解决思想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积极参与上级妇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妇联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名额分配 鞍山市教育系统十大杰出女教师和鞍山市教育系统先进妇女工作者,七个县(市)区每项各1名。直属单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均实行等额推荐。 鞍山市教育局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在直属单位范围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名额。由于战线管理的原因,七个县(市)区不参评先进集体。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妇委会可登陆《鞍山教育网》网站,查阅《关于开展评选市教育系统十大杰出女教师、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文件,下载各种登记表。 各种呈报材料务于2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妇委会(409房间)。呈报的登记表均一式二份,十杰女教师需呈送3000字事迹材料。 联系电话:2698002 联系人:张海燕 电子信箱:zhanghaiyan1963@163.com
附: 市教育系统十大杰出女教师登记表 市教育系统先进妇女工作者登记表 市教育局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中共鞍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
|
| 【打印】【大 中 小】【评论】【关闭】 |
|
|
|
|
|
|
|
|
|
|
| 鞍山教育网保护知识产权,如果我们的文章有涉及或侵犯您的有关权益,请即时与我们联系,注明网址及文章,我们会即时处理或删除,感谢您的合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