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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07-2008学年寒假工作安排意见

01-08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作者:佚名
  

<<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07-2008学年寒假工作安排意见>> (鞍教发[2008]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高中、职业学校:
    寒假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愉快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
    从2008年1月18日起至2月28日止,共计42天。2月29日为统一到校时间,3月3日正式开学。
  2、教师放假时间
    从2008年1月23日起,至2月24日止,共计33天。2月25日至29日,为市统一安排的教师培训和教师集备时间。
  二、寒假工作要求
  1、加强寒假工作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假期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予以高度重视,要组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假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放假前要召开有关会议,对假期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学校要将假期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名单、值班值宿安排以及联系电话及时报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寒假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提前放假或随意延长、缩短假期。
  2、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师生假期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放假前组织人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健康、法制、预防流行性传染病等方面的专题教育,指导学生关爱生命、保护自己。重点防范交通、食物中毒、火灾、过冰溺水以及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有益的文娱活动。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同时,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广大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督促家长承但起假期安全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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