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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11-18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作者:鞍山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鞍教发[2008]124号)要求,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核,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
  1、考试采取由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的学科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测试的方式,测试由试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
  2、申请人自备测试教材,测试教材为现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各学科对应学科教材。试讲题目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专家拟定,每学科按指定的教材拟定20个题目,于考试前在网上公布。
  3、考试时,申请人现场抽取公布题目中的三个题目,然后选择其一进行试讲准备和试讲。试讲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试讲教案由本人现场书写。(教育局统一提供教案用纸)
  4、试讲结束后,专家针对试讲内容、专业思想、专业能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等内容现场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5、面试。在试讲和答辩的同时,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仪表仪态、教态、语言、板书等内容,对于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申请人,面试时可进行专业特长测试。
  6、成绩评定。考试结束后,由各专家学科评议组依照《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测试评价赋分。
  二、测试基本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关证件方可参加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到申报学科所在的备考室,由引导员依照试讲顺序号码安排考生抽签。
  测试分上下午进行。请各位考生按分组编排的具体时间(上、下午)准时到场,不得提前或延误。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组介绍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分七个学科组进行,分别为语文组、数学组(含计算机),英语组,物化生组,政史地组,体音美组,专业课组,其中综合组主要为医疗类、机械类、小学教育类、农业类、心理学类等专业学科。(详见分组名单)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4日、5日
  地点:鞍山市第九中学
 
 
附:1、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试讲题目。
    2、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试讲题目。
    3、参加测试人员具体分组名单。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能指定试讲题目的由参加测试人员自己按照标准教材拟定,经认定机构测试人员同意后参加试讲。            
             
另外,请未交照片(及电子版照片)的申请人速交照片。
 
 
鞍山市教育局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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