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鞍山市中学高级教师中评审首席责任教师职务资格的通知》鞍教发[2003]29号的要求,经鞍山市中小学首席责任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鞍山市教育局批准,白帆等38名同志任中小学首席责任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 鞍山市教育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首席通过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