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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招聘县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07-22 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作者:鞍山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拓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08年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204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此次招聘的人员列入“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具有鞍山户籍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2006年至2008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未就业本(专)科毕业生。
  专科毕业生外语、计算机、音乐、美术、双语教学(英语双向)专业允许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4日-27日
  报名地点:报考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的地点分别为
  海城市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3605135
  台安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4824473
  岫岩县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7824593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照片3张。考试报名费50元/人。
  三、笔试与面试
  笔试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知识、时事政治
  (请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成绩公布:2008年8月6日通过鞍山人事编制网(www.asrs.gov.cn)、鞍山人才网(www.asrc.gov.cn )、鞍山教育网(www.asedu.com.cn)公布成绩,同时公布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
  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学科)招聘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重点考核报考毕业生的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确定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根据总成绩,按专业(学科)招聘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规定执行。出现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选时,依次递补。
  五、岗位选择:拟聘用人员根据其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学校)。
  六、聘用公示:将聘用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七、政策待遇: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辽教发[2008]56号文件精神,纳入师范本科生计划项目管理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接收学校没有编制的,待编安置;有编制的,要优先在教师编制内安置。
  2、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籍、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工作地市、县教育局,免收户口、档案托管服务费。党、团等组织关系统一转到工作单位。
  4、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5、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助学贷款债务的,工作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工作不满四年,不予补偿。
  八、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鞍山市人事局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2008年海城市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招聘计划.xls
  2008年海城市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xls
  2008年台安县农村中学教师招聘计划.xls
  2008年岫岩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xls
  报名工作相关要求.doc
  报名人员汇总表.xls
  考试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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